第一天:成都AIR北京 用餐:无 住宿:北京
于指定时间前往成都双流机场集合,领取印有“玩转北京”标志的精美礼品一份,乘机前往首都北京,接机后入住酒店,后自由活动。
第二天:北京 用餐:早中餐 住宿:北京
早餐后游览【天安门广场】(30分钟),赠送天安门集体照,【毛主席纪念堂】(30分钟,政策性关闭除外),【人民英雄纪念碑】(30分钟左右),观国家大剧院外景及人民大会堂外景。中餐后参观【故宫博物院】(120分钟含珍宝馆.钟表馆小门票)。游【什刹海风景区】(40分钟左右),观【老北京四合院】在青砖中感受老北京人的胡同文化生活,晚东华门小吃街品尝全国各地名小吃,逛王府井步行街,天主大教堂,王府井百货大楼等著名建筑景观(1.0小时)。推荐前往庆丰包子铺品尝习大大营养套餐(21元/人费用自理,不属于导游推荐消费项目):二两猪肉大葱包子(6个)、一碗炒肝、一碟芥菜(慕名去吃包子的人很多,请游客耐心等候)
第三天:北京 用餐:早中晚餐 住宿:北京
早观【升旗仪式】,感受共和国永不谢幕的典礼(早餐打包),乘车前往游览世界八大奇迹之一…【八达岭长城】(游览不低于2小时,可选乘“滑车”60元/人费用自理,此处为景点内公共交通设施,方便有需要的游客游览长城使用,不作为加点推荐),感觉“不到长城非好汉的”豪言壮志。赠送价值380元的现代大型视觉演艺(60分钟)以视幻诡异的音效灯光背景映衬“惊,艳,奇,险”的生动主题,自始至终变幻纷呈的高难度表演……这一切足以让人眼花缭乱,超乎想象。激情体验视幻愉悦时光!游览【奥林匹克公园】,观2008奥运会开闭幕式场馆【鸟巢】及国家游泳馆【水立方】外景(60分钟),感觉鸟巢的雄伟与水立方的倩丽。
第四天:天津一日游 用餐:早晚餐 住宿:北京
早餐后乘旅游汽车赴【天津一日游】,抵达后游览600年码头文化,全国5A级旅游景区,天津古文化起源地-【古文化街】,感受中国味、天津味、文化味、古味,领略地道的天津文化风情,参观天津文化之宝-【泥人张文化馆、杨柳青年画馆】,赴天津小吃聚集地-【南市食品街】,品尝天津老三绝,后参观【周恩来邓颖超纪念馆】。前往塘沽,乘【游轮出海观光】(约30分钟),后乘车返回北京。
第五天:北京AIR成都 用餐:早中餐
早餐后游览【颐和园】(游览约2小时, 感受"十里青山行画里,双飞白鸟似“”的秀美景色,赏碧波涟漪的昆明湖、观苍翠如黛的万寿山;赠送:清华大学或北京大学外景停车拍照,游览【天坛公园】(含首道门票,参观约1.5小时,客人如需参观3个园中园,套票20元/人,不作为加点推荐)。乘机前往机场,乘机返回成都,结束愉快之旅!
住宿参考酒店(宾馆):以下标准为常规团队用房标准,非商务散客用房标准
空调双人间:滨都阳光、金洋快捷、京游天下、建有宾馆、京明快捷、康元乐宾馆、凯嘉等
我们为您提供的服务标准包含:
1、交通:成都-北京往返客机普舱,当地空调旅游汽车车位(一人一正座);
2、景点:行程内景点首道大门票(不含景区内小门票及小交通,如电瓶车,索道等,如遇特殊情况造成有些景点不
能正常游玩,则导游按旅行社折扣价现退给游客);
3、用餐:全程安排4早5正用餐(正餐餐标10元/人/正,正餐为10人1桌,8菜1汤,不含酒水);
4、住宿:全程入住团队用房标准的经济型空调双标(空调,彩电,热水,独立卫生间);
5、自费:无导游推荐自费项目;
6、其他:当地行程中师导服务,旅行社责任保险。
7、孩童:2-11岁的孩童只提供机票、汽车车位、半餐费用,不占床位不含门票及其他私人消费。
8、特别提示:此价格为70岁以上持老年证、身份证双证有效。60-69岁需补门票差 40 元,60岁以下需
补门票差70 元,报名时交于旅行社。
您报名时所交费用不包含:
1、抵离成都双流机场的交通费用;
2、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
3、行程中未提到的其它费用:如特殊门票、游船(轮)、缆车、景区内电瓶车、动车票等费用;
4、不提供自然单间,产生单房差或加床费用自理。酒店非免费餐饮费、洗衣、理发、电话、饮料、烟酒、付费电视、
行李搬运等;
5、不含旅游意外保险及航空保险,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备注说明:
1、行程中旅游用车保证一人一正座(21座以下旅游车无行李箱)。抵达北京前24小时内取消合同的游客(如因航班
延误无法抵达等),需向我社交已经产生的旅游车位费及合同约定的其它费用。 2、团队用房酒店标准比商务散客用房标准偏低,请旅游者提前做好心理准备。如遇旺季酒店资源紧张或政府临时征
用等特殊情况,造成行程中备选酒店客满,我社有权调整为同等级标准酒店。酒店的退房时间为中午的12:00,返
程为晚班机的旅游者可把行李寄存在酒店前台后自由活动或自补房差开钟点房休息。 3、行程所含门票指进入景区的首道门票,不包括该景区内电瓶车或景区内其他另行付费景点门票。该产品报价为综
合优惠价格,凡持有军官证、老年证、导游证、学生证、记者证等证件客人景区如有免票,或如人力不可抗拒的
情况下,安排不了的景点,由双方协商按旅行社采购价格退给客人;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或政策性调整导致无
法游览的景点,我社有权取消或更换为其它等价景点,赠送景点费用不退,并有权将景点及住宿顺序做相应调整;
景区后括号内备注游玩时间为抵达景区开始到离开景区为止时间。 4、行程中部分景区及酒店为方便旅游者有自设的商场及购物场所,并非我社安排的旅游购物店,此类投诉我社无法
受理,敬请谅解。
5、请不要私自脱离团队,如果自行强行脱离团队,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6、行程结束前请配合地接导游如实填写当地《游客意见书》,由于旅游行业的跨区域性,地接社均不受理因虚假填
写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和投诉;如在行程进行中对地接旅行社的服务标准有异议,请拨打我社24小客
服热线:028-85512842(1),有争议尽量当地解决。如在旅游期间在当地解决不了,可在当地备案,提醒:旅游
投诉时效为返回出发地起30天内有效。
补 充 协 议 书
严格遵守新旅游法。为丰富旅游者的娱乐活动和满足游客的购物需求,根据《旅游法》第35条“旅行社安排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需经双方协商一致或应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的行程安排”的精神,甲乙双方自愿签署该《自费(购物)旅游项目补充协议书》如下:
一、协议内容
1、本协议的签订及履行是基于应旅游者要求在不影响其它游客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本协议在团队出发前签署。
3、甲方保证乙方前往的购物场所绝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安排的自费活动项目符合《旅游法》第55条“旅游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的规定。
4、本协议签署以前,甲方应将自费项目的安全风险及注意事项真实全面地告知乙方,同时乙方应根据自身的身体条件、健康状况谨慎选择。乙方在本协议的签字确认将被视为其已明确知悉相应安全风险和注意事项并同意承担相应后果。
5、乙方在购买产品时应向购物场所索要发票或其它售货凭证。
6、若自费旅游项目未达到最低参加人数,甲乙双方同意该协议不生效。
7、如遇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同意解除相关自费旅游项目。甲方应在扣除已向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乙方。
8、乙方如果参加了非甲方安排或在本协议约定以外的自费旅游项目导致人身安全或财产损失的,甲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购物商店 |
特色或内容 |
参观时间 |
润德水晶 |
水晶原石,水晶饰品 |
40分钟(不强制购买) |
润德珍珠 |
淡水珍珠饰品,珍珠粉,珍珠化妆品等 |
40分钟(不强制购买) |
润德竹炭 |
以竹纤维为原材料一些日用品 |
40分钟(不强制购买) |
定陵果脯厂 |
北京蜜饯果脯烤鸭一些土特产 |
40分钟(不强制购买) |
珠宝城 |
玉器饰品摆件 |
40分钟(不强制购买) |
同仁堂 |
同仁堂是祖国传统中医药文化的继承者 |
40分钟(不强制购买) |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与旅游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旅游者或旅游者代表(签章): 组团社(签章):
身份证号: 组团社营业许可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一、旅游合同补充说明
鉴于《旅游法》于2013年10月1日实施,为保证双方签署的主合同符合《旅游法》的规定,对旅游主合同做如下补充说明:
一、旅游者参加旅游活动,享有《旅游法》规定的权利,并承担《旅游法》规定的义务。
二、在行程中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可自愿参加旅游者与旅行社协商一致的购物活动或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自
由活动的时间、地点由旅行社根据团队行程整体安排确定,并在“行程介绍附表”中注明。
三、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由旅行社向旅游者明示,旅游者选择的,由旅游者现场签署自愿参加另行付费项目的书
面文件。自由活动中可选择的购物场所由旅行社在“行程介绍附表”中向旅游者明示,旅游者可选择进入购物
场所购物,也可以选择在自由活动期间自由活动,旅行社不得强迫旅游者进入购物场所,也不得强迫购物
四、由于有关国家和地区的环保法律和政策要求,自由活动期间旅游大巴停运,期间可能不会开放车内空调或暖气。
五、旅行社特别提醒旅游者,在自由活动期间,注意自身人身财产安全。
六、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包价旅游合同中的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
第三人承担,但如旅行社有正当理由的(如机票、签证等无法转让)旅行社可以拒绝该请求。
七、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前款规定情形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
游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双方约定: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
下列情形处理:
1、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
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
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4、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
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九、旅游途中遭遇突发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旅行社应当对旅游者做出妥善安排。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
者机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十、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以及本补充协议,旅游者已知悉且认可了。
二、风险须知及安全提示书
一、确认出行安排:签约后、旅游者解除的,给旅行社造成损失(该损失可能会涵盖旅游费用的大部分),该损失需由旅游者承担。
二、有效身份证件:游客出发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旅游合同,如因个人原因没有带有效身份证件造成无法办理入住、乘机
等手续造成的损失,游客自行承担责任。
三、甲方签订合同的代表必须征得合同内所有游客的同意,方可代表甲方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合同变更的相关事宜也必须由合同签订
人携带合同到旅行社进行变更。并携带旅游合同及附件到海南旅游以便工作人员核对信息,如信息不符,我社有权拒绝接待,由
此造成的我社的经济损失由游客承担。
四、游客在充分了解当地实际情况的前提下,确认自身条件能够适应完成旅游活动,如需随时费用药物的,请随声携带并带足用量。
五、因个人隐瞒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在旅游行程中引起的疾病进一步发作和伤亡,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现有的保险公司责任险和
意外险条款中,此种情况也列入保险公司的免赔范围。旅行社为非健康医疗专业咨询机构,无法判定游客的身体健康状况是否适
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游客在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即视为游客已经了解本次旅行的辛苦程度和海南当地实际情况的前提下,并
征得专业医生的同意。
1、报名时旅游者应确保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身体健康状况不佳者,请咨询医生是否可以参加本次旅游活动,
根据自身情况备好常用药和急救药品,因自身疾病而引起的后果,游客自行承担责任;出团前游客须签字确认《旅游者健康状况
确认书》。
2、游客出现急症请主动通知工作人员,旅行社将协助游客就进送往当地医疗机构检查治疗并不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
3、有听力、视力障碍的游客须有健康旅伴陪同方可参团;个人有精神疾病和无行为控制能力的不能报名参团。
4、确认自身条件能够适应完成旅游活动,如需随时费用药物的,请随声携带并带足用量。
六、安全防范:旅行社的导游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无法为游客提供一对一的服务,旅行社工作人员在接待游客报名时已经充分告知本
行程中的注意事项和对游客身体健康的要求,旅游活动中游客必须注意自身安全和随行未成年人的安全,保管好个人财务,贵重
物品随身携带。
七、旅游保险说明:旅行社已经购买了责任险,旅游者报名时可要求旅行社代买或自行购买旅游意外险,发生意外伤害时,以保险公
司保单约定责任的赔付额为最终赔付,旅行社不再进行赔偿。游客应保证自身身体条件能够顺利完成旅游活动,游客自身疾病不
在保险赔付范围之列,由自身疾病所产生一切费用均由游客自理,一切后果均自担,旅行社及保险公司均不承担责任。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游客人身及财产损失,将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我社给予协助。游客在旅游活动中,发
生意外伤害时,旅行社协助游客联络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向保险公司报案,游客或其家属自行缴付医疗费用,因游客或家属拒付
医疗费用造成的各种伤害和风险旅行社不承担责任。治疗结束后,旅行社出具证明协助游客办理保险赔付的相关手续。
八、必须严格遵守行程内景点安排的游玩时间!行程先后顺序在实际游览中可能会调整,但景点不减少。
九、夜间或自由活动期间宜结伴同行并告之导游,记好导游电话备用。注意安全,保管好个人财物,贵重物品请放置酒店保险箱保管
或到酒店前台免费寄存,自己下榻的酒店的名称位置也要记牢,不要随便相信陌生人,特别三轮摩托车,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十、特殊情况解约:因旅游行程涉及的国家地区发生社会动荡、恐怖活动、重大污染性疫情、自然灾害等可能严重危害及旅游者的人
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未能协商变更合同的,均可在行前通知对方解约,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返还旅游者。
十一、人身财产安全提示:
1、注意饮食卫生:提高防护传染病、流行病的意识。注意用餐卫生,不食用不卫生、不合格的食品及饮料,旅游者自行在外用餐时,
注意环境卫生,在当地尽量少在路边小摊用餐。
2、做好个人防护:如旅途涉及热带、高原、海滨、草原等特殊气候、地理条件,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充分了解目的地情况,备好
相应的服装鞋、帽,做好防晒、防蚊虫、放高原反应等工作。晕车的旅游者,备好有效药物,旅途中有不良反应及时说明。
3、注意人身安全:请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切记单独行动,注意人身安全,旅游途中因特殊情况无法联系团队的或遇紧
急情况的,应立即报警并寻求当地警察机关的帮助。
4、慎选自选活动: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能够控制风险的自选项目,如有心脏病、高血压、恐高症等勿选择刺激性或高风险活动,潜水/
跳伞/攀岩/蹦极/骑马/热气球/快艇等高空、高速、水上、水下高风险活动,更具危险性,请充分了解活动知识,服从指挥,建议
另购特定保险。
5、遵守交通规则:通过马路时走人行横道或地下通道,行车途中系好安全带,并不要随意在车内走动,老人和儿童要有成年陪护,以
防不确定危险,车辆在颠簸路段过程中不要离开座位和饮食,,以免发生呛水或卡咽危险。
6、保管好贵重物品: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或申请酒店的保险柜服务,勿放在交运行李、酒店房间或旅游巴士上,随身携带财务稳妥安置,
不要离开自己的视线范围,游览、拍照、散步、购物时,随时注意和检查谨防被盗遗失。
7、携带旅行票证:旅行证件、交通票证请随身妥善保或由领队。导游保管,以避免遗忘、丢失。
8、保持通信畅通:请保持手机号码与预留在旅行社的一致,保持畅通有效,并注意将手机随身携带以备紧急联系,由于旅游者提供的
手机号码与预留旅行社的不一致,导致无法正常联系的,造成的后果由旅游者承担。
9、理性购物消费:购物时注意商品质量及价格,并向商家索取正式发票。
十二、第三方责任告知:
1、旅行社对航班因运力,天气等因素延误、变更、取消等无法掌控,如遇此情况,旅行社将尽力避免损失扩大,旅行社可能因此将对
行程作出相应调整,届时敬请旅游者配合谅解。
2、个人消费:非旅行社行程安排的购物点、娱乐等项目,属旅游者个人消费行为,如产生纠纷或损失,旅行社概不负责。
3、文明出行,自觉爱护景区的花草树木和文物古迹,不任意在景区、古迹上乱刻乱涂。如无意购买请不要与小商小贩讲价还价,一旦
讲好价格而不购买的话容易与当地居民产生矛盾;出游请保持平常的心态,遇事切勿急躁,大家应相互体谅,互相帮助。 |